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公馆院区
一、招标条件
根据《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卫医发〔2017〕73号)和《重庆市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庆市城市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庆市美丽医院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美丽医院”建设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大力改善医院就医环境,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公馆院区建筑物外立面整治项目已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建设。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公馆院区建筑物外立面整治
项目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文化七村50号
建设规模:院区由呈T字形连接的两幢四层建筑物及连廊构成(门诊楼4层,住院楼4层,中间通过连廊连接;独立的洗浆房及厨房),建筑面积约5264m2,本次对其外立面等进行整治装饰
(一)招标范围及内容:
包括外立面整治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设计
①设计要求
应结合建筑物实际情况,在不对建筑物原墙面饰面砖进行破除(对局部已松动的建筑物外立面饰面砖予以拆除;在保证建构安全的前提下,建筑物横向装饰水泥板予以部分拆除,具体在踏勘现场时由招标人现场明确)的前提下进行设计,效果简洁、美观;外墙装饰材料在设计时应组合选用铝单板、镂空铝单板、铝合金格栅、铝合金百叶、铝塑板、石材、水泥板、真石漆、外墙防水乳胶漆、以及其他重量轻(防水、耐腐蚀)的新型外墙装饰材料等;设计时应统一设置空调室外机的置放位置及其安装框架及遮挡装饰,使其达到有较为美观的遮挡效果且满足空调室外机散热及便于日常检修的需要,并同步设计空调室外机凝结水收纳排放管路;
②建筑物(含医院独立的洗浆房及厨房)所有外立面装饰(含结构)、钢结构、雨棚、不锈钢围护栏杆、给排水、零星室外配套等的方案设计(包含重要节点需提供相应的要求的效果图、渲染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包含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③投标人的设计应满足现行相关设计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通过第三方专业审查机构审查,获得合格报告书,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设计审查阶段的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④投标阶段的设计施工范围主要为院区内一栋呈T字形连接的四层楼建筑构成(含两幢建筑物中间的连廊及突出屋面建筑物--电梯机房及晾晒区)的外立面装饰;最终方案以由中标人提供经招标人确认的调整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并取得经第三方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用于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由招标人选定,审查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项目施工
包括施工图所含外墙装饰、钢结构、室外给排水工程等所有内容,以及施工过程中招标人发出的其他零星配套施工通知内容。
3、其他
包含各阶段配合招标人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
4、特别说明及要求
①本次外立面整治施工的门诊楼、住院楼、连廊等为80年代所建建筑物,其原始建筑、结构施工图因历史原因部分缺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部分资料中无法提供全部完整设计资料,因此而所需的相关对建筑物原结构进行检查、确定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②由于医院场地极为狭窄,招标人只能向投标人提供必须的暂存、转运、改料场地(不大于60m2),场内只能进行必须的少量改料;投标人应考虑大量施工材料场外加工,施工场地内模块化配装;住院楼周边因施工需要,须对部分绿化带中的种植物进行移栽和恢复,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③医院建筑物全部处于使用中,医院周边均为居民住宅区,不能因施工对医院正常诊治和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必须严格做好扬尘控制、噪音控制、安全防护等措施,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提供接驳点,管、线由承包人自行搭设,单独设置计量表具,由承包人按发包人向供水、供电部门交纳单价标准向发包人缴纳。
(二)计划工期
1、合同总工期
60日历天(自签合同之日起计算),双方经合同谈判5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2、节点要求
①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完成与招标人的方案深化调整确认;5日内提交深化后的设计施工图;对第三方审图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2日内完成修改;接到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后2日内提交正式施工图10份;
②取得设计施工图合格意见书并出具正式施工图后,配合招标人向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申办施工许可;
③得到建委许可后15日内完成脚手架搭设,以满足空调室外机拆除工作的需要。
(三)验收、质量保修
1、在经招标人内部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申报并通过验收。
2、质量保修期
防水和结构的质量保修期为5年,其他为2年。
(四)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求,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施工材料、物资和设备质量标准
施工所用材料、物资、设备等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为合格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业绩、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须具备“设计资质”以及“施工资质”,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其中:
1、“设计资质”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二)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计、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意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业绩无效,不予认可)。
(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并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19号)文规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登记备案,且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库”,并在开标时出示入渝登记备案相关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起至2018 年 11 月 19 日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后勤保障科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图纸(自行携带U盘拷贝),踏勘现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2、递交地点:地点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公馆院区门诊4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4、开标前质疑截至时间:2018 年 11 月 19 日17:00
5、开标前答疑截至时间:2018 年 11 月 20 日17:00
六、联系方式
邀 标 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招标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文化七村50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 电话:023-68181319
联系电子邮箱:445643832@qq.com
2018年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