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卫医发〔2017〕73号)和《重庆市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庆市城市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庆市美丽医院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关于印发《“美丽医院”建设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大力改善医院就医环境,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公馆院区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建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公馆院区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文化七村50号
项目概算:大写:壹佰捌拾万元(人民币)小写:¥180.00(万元)
项目内容:在现有停车场区域增设露天立体机械式停车位及配套设施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二)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条件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设备制造商在重庆市设置的分公司或办事机构(提供书面证明文件、办公地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文件),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主营范围内;
(2)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A级及明细表),许可类型是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包含六层及以上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
(3)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类型是机械式停车设备(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
(4)须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机械三级含以上);
(5)须提供有效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申请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经理,出具告知函的时间必须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可以提供网上打印带二维码的告知函,并保证二维码可查询)。
2、财务要求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度内无不良经营行为,且未出现亏损(提供承诺书及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文化七村50号重医附属康复医院门诊三楼后勤保障科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图纸(自行携带U盘拷贝),自行踏勘现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18-11-29 14:30:00- 15:00:00
2、递交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文化七村50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公馆院区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
1、开标时间:2018-11-29 15:00:00
2、开标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公馆院区四楼会议室 ,逾期未到视为放弃投标。
(三) 质疑
1、质疑截至时间:2018 年 11 月 26 日 17 : 00
2、质疑方式: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提交。
(四) 答疑
1、答疑截至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 17 : 00
2、答疑方式:招标人以电子文件方式向投标人提交的电子邮箱投递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招标人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文化七村50号
联 系 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3-68181319
联系电子邮箱:4456438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