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2017-03-10 浏览次数:13934
1.工伤的定义是什么?
工伤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一般而言,工伤事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时间和地点有关,而职业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环境、接触有害有毒物质的标量和时间有关。
2.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应当视同工伤的情形: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①故意犯罪的;
②醉酒或者吸毒的;
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3.工伤病人就医注意事项有哪些?
(1)对于超标床位费、自费项目、特殊耗材一定要有家属和用人单位签字。
(2)对于工伤期间发生其它疾病时,医保中心建议门诊开药。
(3)工伤期间不能开康复项目,不能开与工伤无关的检查以及药品等。
(4)病人病情已经平稳可以出院,但病人拒绝出院时,报工伤中心备案,停止工伤垫付。
(5)需要转诊的病人,须填写转诊住院审批表,经医疗机构、用人单位、所在区医保中心同意后,才能办理转院手续。
(6)病人入院时自称是工伤,但认定结果为不是工伤的病人,按外伤走医保处理。